下樓倒垃圾遇見也正拎著垃圾準備傾倒的鄰居友人,眉頭緊皺的她忍不住向我訴說這段時日的種種。
身為全職家庭主婦的她對於先生說她對家庭經濟只有花費沒有貢獻進而也影響孩子看不見媽媽為家庭的付出倍感委屈。
勸慰友人~無法要求先生怎麼講/如何想,但要先肯定自己,清楚知道自己為這個家庭的用心和付出。
想想自己放棄職業婦女的光鮮亮麗和同事的應酬,願意屈就在家帶孩子,沒有支出去的保母費就是你賺的!孩子不用上安親班,這省下的安親費用又是你賺的!先生不用擔心家中孩子接送、生病乏人照顧,不用取消應酬參加孩子學校活動…,先生能盡力在事業上而有高薪,這裡頭有一大部分也是你幫忙賺的!因為有你在家孩子有安全感不易變壞,家更像個家,這無價的收益更是你賺的!
友人笑了,開心的倒垃圾去…。我突然間也覺得走起路來更抬頭挺胸了,這些話看來也是在說給我自己聽,為自己打氣。
上樓時順便拿了信,在一推廣告信件裡瞥見了一封法律事務所廣告信函,裡頭寫了幾個常見案例分享,其中之一的標題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夫妻剩餘財產制度意義:
夫妻剩餘財產制度係於民國74年6月3日立法,當年有鑒於聯合財產關係消滅時,以夫妻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平均分配,方為公平,亦所以貫徹男女平等之原則。例如夫在外工作,或經營企業,妻在家操持家務、教養子女,備極辛勞,使夫得無內顧之憂,專心發展事業,其因此所增加之財產,不能不歸功於妻子之協力,則其剩餘財產,除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者外,妻自應有平均分配之權利,反之夫妻易地而處,亦然。唯夫妻一方有不務正業,或浪費成習等情事,於財產增加並無貢獻者,自不能使之坐享其成,獲得非分之利益。………
真的寫的 “樂樂等”,突覺得自己好厲害ㄋㄟ,竟可以用如此白話簡潔有力的事例為友人打氣,更厲害的是依法有據,我的媽呀,真是佩服我自己,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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